站长统计

山东济宁:7月1日起相关单位要持证排污

   
   
 
发布时间:2017-06-01 09:51

   山东济宁:7月1日起相关单位要持证排污

       5月26日,济宁市环保局向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颁发了济宁市首张排污许可证,标志着济宁市排污许可“一证式”管理工作全面启动。

  为规范企业排污行为,环保局依据企业的申请和承诺,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法律文书方式,对企业明确环境管理要求,并依法依规规范企业排污。 据了解,济宁市将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40余家火电、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;10月底前完成约20家水泥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。年底前完成石化、化工、有色、印染、制革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。其他行业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名录要求陆续展开。

  根据要求,2017年7月1日起,相关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,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、信息公开、记录台帐及定期报告制度。环保部门依法开展监管执法工作,查处无证排污、不按许可证要求排污的行为。(来源:全球纺织网)


会员介绍
行业资讯
站内搜索

行业资讯

会员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