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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执法“一刀切”当休矣

   
   
 
发布时间:2017-08-31 14:19

环保执法“一刀切”当休矣

    近日,随着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七省份,标志着环保督察这种监管创新模式实现了全覆盖。然而,针对当前地方愈演愈烈的执法“一刀切”行为,环保部主要领导日前作出两个明确表态:一是反对部分地方平时疏于监管,使违法企业长期污染环境,这种表现是不作为;二是反对部分地方平时不作为,到了环保督察检查巡查时,采取简单、粗暴的方法,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,属严重的不负责任,这种表现是滥作为。

  我们为这种针砭时弊的鲜明观点鼓掌与点赞。确实,当下一些地方将本属于常态化监管的环保工作,一经中央环保督察介入,就立马将其高调提升为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模式,政治作秀氛围浓厚。显然,这种应景的监管方式是非常有害的,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,也严重冲击了一些重点行业的正常生产运行,应该引起各地的充分重视与警醒。

  环保部已经明确否定了环保领域这种“一刀切”做法,各地也要立即纠正之前存在的执法偏颇,强化与践行三个认识。

  一是运动式环保监管要不得。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入驻,特别是发现了大量环保问题后,地方政府为表示对反馈意见的高度重视,往往热衷于搞这种运动式监管。主要做法就是在其管辖范围内,高调连续下发文件,大造声势,信誓旦旦地提出目标任务,并不分青红皂白地对化工等环境敏感行业大加挞伐,动辄关停多少园区或企业,强行对大批化企实行“外科手术”式突击治理,或关停或限产或限期整改,以此彰显其治污决心。其危害显而易见。化工关联着上下游诸多产业,短期内对其实施执法“一刀切”,极易引起供应链失调,引发相关产品价格大幅波动,增加市场波动风险。

  二是地方监管部门不能“灯下黑”。从管理角度看,地方监管部门理应对属地范围内的环境状况心知肚明,也应该是各种污染源的知情者。但近年来一个极其反常的情况是,许多查处的环境污染事件,反而都是由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后发现的。这与其说是“灯下黑”,不如说是地方保护主义作祟。实际上,这是唯GDP论长期甚嚣尘上的结果,是环保监管屈服于权力的表现,也是一种典型的懒政与惰政,无异于养虎为患,扭曲了地方经济正确的发展路径,贻害了更多的业内企业。

  三是环境监管与产业发展并非水火不容。须知,地方监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各种环保法律法规,做到执法不打折扣,处罚决不通融,权力不去寻租,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服务工作,为实体制造业保驾护航。

  如果做到了这些,那么在法规尊严得到维护,法律秩序运转良好,执法过程公平公正的条件下,就会给生产排污企业营造一个既有约束又有自由的生存空间,同时也更容易让企业养成保护环境的职业习惯。可见,监管与发展并非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,到位的环境监管一定会促进产业发展。

  综上所述,在环境治理上,人治不如法治,监管部门应当有根有据有条有理地将其纳入常态化治理,要从根源上坚决摒弃“一刀切”等非理性做法。(中化新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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